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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须知
2009-11-02
 

  中国驻塞拉利昂使馆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领、加注、换发和补发。中国护照的颁发对象为中国公民。  

  一、申请护照要求  

    (一) 申请人本人到馆申请,因故不能前来,须事先征得使馆同意;  

    (二) 如实、清楚、完整地填写护照申请表一份;  

    (三) 3张正面、免冠、光面相纸、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的近期彩色照片,照片尺寸48X33毫米,头部宽度21-24毫米,头部长度28-33毫米;

    (四) 提供护照原件和护照主页及居留证页影印件。护照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须提交警察报告的正本和影印件。  

 (五) 公务普通护照换发、补发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办理公函。  

    (六) 应领事官员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。  

  二、注意事项  

    (一)不再受理护照延期及加页手续;  

    (二) 护照过期前半年、签证页用完、护照破损、延期页有“19---日”字样的旧版因私护照,须申请换发新护照。  

    (三) 颁发新护照后,原护照剪角和注销后退还申请人。原护照中有效外国签证或居留证,须重新办理。  

    (四) 遗失护照如被找回,需交我馆注销。继续使用报失护照属违规行为,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持照人负责。  

    (五) 申办香港、澳门特区护照径与领事官员面谈。  

     三、办证时间  

     除公共假期外,每周一、二及四上午9-12时受理申请。由于实行异地制证,护照申请需要较长时间办理,具体领取时间由领事官员通知。 

    *收费标准请见领事规费收费标准表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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